珊瑚虫一审有罪
今天下午,近期引发热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。法院判定被告人陈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名成立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。
腾讯告珊瑚虫, 无疑是为了商业利益. 网络上出现过很多版本的第三方 QQ 客户端, 用户们换来换去的, 就是不用原版 QQ, 为什么?
它们有用户想要的功能, 选择性安装, 去广告, 显示 IP...
而官方给予我们的是一个臃肿, 市侩, 甚至有点流氓的客户端.
我为珊瑚虫悲愤, 再次找到 <<扑火的珊瑚虫>>. 这是一个向腾讯倾斜的视频, 就像央 5 播放火箭 VS 开拓者一样, 对于片中之人就不做评论了, 虽然有股冲动想 BS 一下那些比我说得还烂的普通话...
珊瑚虫被认为犯罪有三:
1. 侵权
个人认为这确实有点, 如果珊瑚虫不侵害腾讯的利益, 人家告你干嘛?
但是要肯定的一点是, 珊瑚虫也为腾讯招来了很多用户. 对于判决, 就可以如此一刀切吗?
2. 侵犯隐私
对于显示 IP, 我也很不喜欢, 但很多人就是为了这个而使用珊瑚虫的.
官方也支持用户侵犯好友隐私, 腾讯美其名曰 "QQ 千里眼", 说得无比好听...
3. 流氓
难道还有什么能比原版 QQ 流氓的? 捆绑旋风, 捆绑 soso, 还有不时给用户弹出广告. 以下是中国互联网协会对流氓软件给出的定义之一:
广告弹出: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,利用安装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的软件弹出广告的行为。
今天, 对于一审判决十分失望. 同时也为 LumaQQ 和 EVA 感到担忧, 而 Pidgin 在国外, 腾讯应该没辙.
这下我终于知道微软的产品为什么可以在中国横行四方了. (以下省略 4096 字...)
虽然现在很少用 Q, 更不用珊瑚虫, 但感谢珊瑚虫陪我走过那些日子.
最后我还是到声援珊瑚虫的网站走了一趟, 而且想在自己的 Blog 上也声援一下. 不料, 声援竟然还有要求, 至少达到 IP100 才能参与. 没想到因为日均 IP 不足给鄙视了. 对于你们 (helpsoff), 我也感到十分寒心!
咱们要抵制腾讯 QQ?
不会吧,mg12会不到ip100???
@qiaoka
同情是一回事,帮助又是另外一回事,不过我想 假如没有竞争,就谈不上发展了
确定一点
我很鄙视腾讯
helpsoff如果不做链接限制,一些刚做出来的垃圾站和一些新建的博客也跟风链接,这样又有什么意义?
如果世界没有了网络,哦耶
如果我是腾讯的员工, 我会拍手称快.(我不会,因为跟我没有直接利益关系.)
作为同行, 我觉得这样打击了大家的热情, 也使垄断加深.(没觉得,珊瑚虫QQ始终也是QQ,并不是其他的IM软件,不存在什么使垄断继续加深的问题)
作为用户, 腾讯这样做让我饱受弹出广告的困扰, 十分不爽. (不弹出的我可以接受)(至少有很大一部分用户,你知道我指的是哪部分,他们是不在乎这些广告的.甚至现在已经成为习惯.)
作为公民, 珊蝴虫的确在侵害腾讯的权益, 我觉得应该处置.(从正常的角度来说,这小子赚了钱分腾讯一半这事或许就不至于这样了.)
@qiaoka
(- -!)
如果我是腾讯的员工, 我会拍手称快.
作为同行, 我觉得这样打击了大家的热情, 也使垄断加深.
作为用户, 腾讯这样做让我饱受弹出广告的困扰, 十分不爽. (不弹出的我可以接受)
作为公民, 珊蝴虫的确在侵害腾讯的权益, 我觉得应该处置.
对于这样的矛盾的心情, 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.
你为啥不响应我说的那句话.
@忘记月亮
开源也没用, 如果你偷了大款的钱包, 然后将这个钱包送给一位贫穷而失学的小孩, 那你也还是犯罪.
@C.J.
打击了很多创新和行内竞争, QQ 比以前更垄断市场. 这是最悲哀的. 此刻, 我更加期待百度 HI 了.
失败的起义啊~
一个人对一个企业是多么的渺小。
如果珊瑚虫一开始定位于开源又会怎么样?难道腾讯能与所有用户为敌?
这个我也看了,被判3年,还罚120万。
这里有个文章说得比较客观: "珊瑚虫QQ"侵权案为何民意一边倒?
这是 "一场不彻底的革命".
这事腾讯干的对.
他们又准备继续上诉了,期待有个好的结果
無疑,helpsoff也是借声援之名在搞作.
这个判决就不评论了..
还不是腾讯有钱有背景
原版QQ是最流氓的
自从知道有珊瑚虫后(2001年) 就没用过原版
腾讯太恶心了